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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省直单位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费[2002]1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直机关事务局:
你局《关于确定湖南省直单位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局根据建设部关于物业管理经理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邀请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在长沙举办省直单位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培训班,经研究,现就核定该培训班培训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收费标准 培训费:780元/人.期 资料费按实收取。 二、你局接此批复后,应即来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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