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海花园物业小区改进工作和调整部分业户缴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公司对部分住户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金海花园西园1号、2号、3号、14号住宅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0元调整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超过0.20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于原收费之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 二00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