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足县政府机关驻地搬迁的请示》(大足府文(2002)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岗镇复兴街46号迁至棠香街道办事处报恩村。 二、搬迁经费自行解决,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00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