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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闽国税函[2002]1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你公司《关于请求下属多经企业上缴管理费准予税前扣除的请示》(福铁建司经发[2002]074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向下属多经企业收取的管理费80836.73元在所得税前列支。具体数额见附件。 附:2001年度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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