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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2]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南发[2001]57号)文件精神,使《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社团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南宁市委会(简称民革南宁市委会)、中国民主同盟南宁市委会(简称民盟南宁市委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南宁市委会(简称民建南宁市委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南宁市委会(简称民进南宁市委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南宁市委会(简称农工党南宁市委会)、中国致公党南宁市委会(简称致公党南宁市委会)、九三学社南宁市委会和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南宁市工商联)。 三、政府有关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对象 (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法制办公室、科学技术局、监察局、建设局、农业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分别与七个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 (二)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同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的为: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对口联系民革、民建、致公党市委会,市工商联; 市文化局、教育局主要对口联系民盟、民进市委会;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主要对口联系农工党市委会; 市侨务办公室主要对口联系民革、致公党市委会。 四、关于在政府工作中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市政府在召开政府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时,可视需要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 (二)市政府召开的经济、工业、教育、卫生等专业性会议,研究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可视会议内容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或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专家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 (三)市政府召开的县、处级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一般可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四)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发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工作部门的政策性文件,一般可抄送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和市工商联。 (五)市政府办公厅编印的《政府工作简报》和《快报》,可视内容选择性的分送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和市工商联。 (六)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定期每年召开两次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或不定期地约请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有关负责人座谈、交流,谈心,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 (七)市政府重要的内外事活动(包括接待、接见外宾、外商和国内外专家、学者、考察团、参观团、检查团等),以及举行有影响的重大庆典、重要纪念活动、重要节日慰问活动等,可视内容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或代表参加。 (八)由市政府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以及出访自治区内外的学习考察活动,注意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或陪同。 五、建立对口联系的委、办、局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凡属交换、分发的有关文件、总结、计划安排、资料、简报、刊物等,应及时送交对口的民主党派市委会和市工商联。 (二)召开专业性的会议,可视情况邀请对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三)制定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物价等方面重大政策的过程中,应注意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四)对有关城市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论证、政策措施的制定,应事先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 (五)政府有关部门对一些专题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时,可邀请对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加。 六、关于做好对口联系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使对口联系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日常工作由一名副秘书长具体抓。凡列为对口联系的政府工作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相关处室负责日常工作。对口联系工作抓得如何,列为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也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考察内容之一。 (二)建立制度,完善措施。政府工作部门应主动地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对口联系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规定具体的联系方式、联系内容及责任措施,使对口联系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联系,促进工作。在日常联系中,政府工作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对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与沟通,做到相互间定期的对口联系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并为民主党派、工商联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以促进政府工作的开展。 (四)发挥优势,提供服务。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重大问题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调查研究的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0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方式,对口联系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积极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调查研究、社会服务、科技咨询、扶贫助学、为民义诊、文艺义演等活动要提供方便,并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应尽力帮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六)齐抓共管,检查落实。统战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且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各部门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参加有关会议、活动、调查研究等工作的相关事宜,应事先与市委统战部联系协调。为加强对对口联系工作的领导和检查落实,政府工作部门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请于6月底将双方负责对口联系工作的领导、处室或工作人员名单,以及对口联系实施方案、工作制度、联系方式与内容等各报一份市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和市委统战部党派工作处。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委统战部将加强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工作,并适时召开全市对口联系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使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落到实处,以促进政府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发展我市多党合作事业。 (七)各县、区政府参照以上内容和要求,搞好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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