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的意见
(省水利厅二00二年三月)
为了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步伐,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力争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梯田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省黄河、长江流域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农业立地条件差,干旱少雨,自然灾害频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发展旱作农业的一项根本措施,常抓不懈,全省梯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0年底全省梯田累计达到2378万亩,占全省坡耕地面积的51.4%,大量的“三跑田”变成了“三保田”,有效地减轻了水旱灾害,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为旱作农业向“两高一优”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全省目前还有1528万亩尚未建成梯田的坡耕地,跑水、跑肥,基础产量低下,抗水旱灾害能力差,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的改善。把这部分坡耕地尽快修建成梯田,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已成为这些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基本途径。
当前,全省梯田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诸多有利条件。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发展生态农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经济的整体发展,农业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加快梯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加之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全省梯田建设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路子,为进一步加快梯田化奠定了基础。各地要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梯田在我省旱作农业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梯田建设作为发展旱作农业、加速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措施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光大庄浪精神,全面落实梯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全省基本梯田化目标。
二、明确目标,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全省梯田建设
各地要以山区为重点,以实现梯田化为目标,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投入和机械化施工力度,加快梯田建设步伐,提高质量效益。要严格按照《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抓好组织动员、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后十年全省每年平均新修水平梯田125万亩,配套修建集雨水窖25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万亩。争取到2010年新增梯田1250万亩,修建集雨水窖250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0万亩,使全省梯田累计达到3606万亩,占宜修梯田的坡耕地面积3906万亩的92.3%;累计修建水窖422.8万眼,集雨节灌面积达到784万亩,使五分之一的梯田配套集雨节灌,土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2亩以上,石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1亩以上,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
梯田建设既是贫困山区扶贫开发的基础工作,又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主体措施。要以山地梯田为主体,以小流域和区域经济为单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业措施、机械措施、高科技措施五项措施并举,蓄水、节水、保水、管水、科学用水“五水”齐抓,山、水、林、田、路“五字”统筹,坚定不移地走“修梯田、集雨水、兴科技、抓调整”的旱作农业的路子,进行综合治理,保证实现梯田化以后的深层次开发利用。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省梯田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要强化梯田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梯田建设放在农业基本建设的首要位置,及时协调解决梯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梯田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并将每年梯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各级领导定点包片和业务部门包技术服务的双轨承包责任制。地、县要在《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范围内,制定各自的梯田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将梯田建设与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相结合,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抓速度,抓质量,抓效益。
二是要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省地县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梯田建设的总体目标,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计划、财政、扶贫、水利等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梯田建设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水利水保部门做好梯田建设的规划设计、任务分解、资金管理、工程实施、技术推广和检查验收。
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先进经验,继续采用“四集中,四统一”的做法。在工程建设上加大人机结合力度,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努力做到“三有”(有规划图、施工图、竣工图)、“五定”(定位、定片、定点、定块、定量)、“一落实”(施工机具及劳力落实)。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积极推广节水灌溉,地膜覆盖、深松蓄水、秸秆还田等技术,种植优良品种,加大梯田工程建设与经营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梯田的效益。
四是实行扶持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为加快梯田建设步伐,省上将不断加大对梯田建设的投入,其中,土坎梯田每亩补助40元,石坎梯田每亩补助200元。各地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以农民投入为主、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建设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坚持“谁修建、谁经营、谁受益”和“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长期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投入补偿制度,凡在承包地上因修梯田提高了地力的,使用权转移时按土地肥力等级,给予补偿。坚持自愿互利、协作修建的原则,采取以工还工和以钱物顶工的办法修梯田。今后凡提前实现梯田化的县(市、区),省上梯田建设投入不减,可以重点用于梯田配套方面的小型水利建设。
五是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梯田工程质量。按照《甘肃省梯田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乡普查、县复查、省地抽查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奖惩和兑现补助款的依据,省上每两年对实现梯田化的县进行表彰奖励。凡提前一年以上实现梯田化的县,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按期实现梯田化的县奖励25万元,整体按期实现梯田化建设目标的地州市,省上奖励50万元,鼓励和调动他们改善农业基本条件的积极性。
附件:《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
附件: 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
甘肃地处青藏高原、蒙新高原、黄土高原和秦巴山地的交汇带,分属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辖14个地(州、市),86个县(市、区),总土地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全省除河西走廊灌溉区和其它灌溉区外,其余地区基本上是旱作农业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干旱缺水是这一区域农业发展的两大制约因素。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证明,坡改梯工程建设是雨养农业和科学种田的基础,是山丘地区粮食和商品生产的基地,是减灾增产、解决群众温饱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措施。
一、基本情况
甘肃旱作农业区主要分布在陇中、陇东、陇南及洮岷山区的庆阳、平凉、天水、定西、兰州、白银、临夏、陇南、甘南、武威等10个地(州、市)的6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6685万亩,人均耕地3.8亩,坡耕地面积462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9.2%,其中25度以下坡耕地面积4269万亩,占坡耕地面积的92.3%。这一地区总人口177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7%,其中山区人口1280万人,占这一地区总人口的71.8%;农业总劳力813万个,其中山区劳力581万个,占总劳力的70.2%。到200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梯田面积2378万亩,按山区人口计算,人均梯田达到1.78亩。
全省梯田建设从八十年代中期就走上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全省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梯田在旱作农业中的作用认识有很大的提高,兴修梯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年新修梯田由1985年的50万亩增加到1999年的150万亩,并使梯田建设从技术到实施管理经营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办法,新修梯田、集雨节灌、地膜覆盖及其它配套措施的大面积推广实施,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增加,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生态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全省梯田面积到2000年底,累计达到2378万亩,占旱作农业区宜修坡耕地面积的60.9%,由“三跑田”变成“三保田”。据实测,坡耕地修成水平梯田后拦泥蓄水效率均在95%以上,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
二是提高了粮食产量,解决了群众温饱。据实测分析,坡耕地修成水平梯田后平均每亩增产粮食54.7公斤,沟坝地平均每亩增产116.6公斤,增长率分别为50.8%、108.4%。梯田是旱作农业区提高粮食产量,解决农民温饱的基础工程。
三是以梯田为主的基础工程建设,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各地在梯田建设上,坚持了梯田、水窖、科技、结构调整的发展路子,建设以经济林果、农副业为主的支柱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1998年,我省庄浪梯田化县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第一个梯田化模范县,粮食产量大幅增长,人均纯收入超过千元,为全省梯田建设和开发树立了样板。
二、梯田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以山区为重点,以梯田化为目标,学习庄浪经验,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投入和机械化施工力度,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规划范围
全省除河西走廊和其它灌溉区外,均在规划建设范围内,涉及10个地(州、市)的67个县(市、区),1427个乡镇。
(三)梯田化标准
全省旱作农业区总耕地面积6685万亩,其中坡耕地面积4624万亩,除去25度以上356万亩坡耕地、25度以下不适宜修梯田的362万亩坡耕地和已建成的2378万亩梯田之外,适宜修建梯田的坡耕地为1528万亩。根据我省实际,以县为单位达到以下三项指标的为基本实现梯田化目标:
1.梯田面积占宜修梯田坡耕地面积的90%以上。
2.土山区90%以上农户人均基本农田达到2亩以上,土石山区90%以上农户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以上。
3.县市区内85%——90%以上的乡镇梯田面积占到宜修梯田坡耕地面积90%以上。
全省旱作农业区90%以上的县梯田面积占宜修梯田坡耕地面积的90%以上,全省梯田面积占到宜修梯田坡耕地的90%以上,即为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
(四)梯田质量标准
1.按照总体规划,连片兴修,大弯就势,小弯取直,沿等高线修建。
2.土山区梯田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石山区连片面积在30亩以上。
3.土山区田面宽在10米以上,每块面积不小于1亩;石山区田面宽在5米以上,每块面积不小于0.5亩。
4.田面平整,田坎坚固,地边埂高符合标准,并做到生土深翻,表土还原,路通水畅,便于机耕。
(五)目标任务
根据不同地理条件、土壤状况、水土流失现状和坡耕地面积、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乡村劳力状况等因素,规划从2001——2010年兴修水平梯田1250万亩,配套修建集雨水窖250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0万亩,平均每年新修梯田125万亩,建水窖25万眼。规划期末,全省梯田累计达到3606万亩,占宜修坡耕地面积3906万亩的92.3%,全省累计兴建水窖422.8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784万亩,使五分之一的梯田配套集雨节灌。到2010年,土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2亩以上,石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1亩以上。全省旱作农业区的67个县(市、区)90%以上基本实现梯田化,初步达到一般旱年基本农田不受旱,人畜饮水不困难。
在庄浪县1998年率先实现梯田化的基础上,旱作农业区其它各县将分阶段实现梯田化。
2001年有宁县、泾川、静宁、秦安、张家川、城关、红古、东乡、永靖9个县(区),累计达到10个县(区);
2003年有灵台、崇信、华亭、甘谷、定西、成县、夏河7个县,累计达到17个县(区);
2005年有西峰、平凉、北道、通渭、积石山、文县6个县(市、区),累计达到23个县(市、区);
2010年有合水、庆阳、镇原、正宁、清水、武山、秦城、陇西、临洮、渭源、永登、榆中、皋兰、七里河、西固、会宁、靖远、景泰、白银区、平川区、康乐、和政、广河、临夏县、武都、宕昌、西和、礼县、两当、临潭、卓尼、舟曲、合作、迭部、碌曲、天祝、古浪、凉州区等38个县(市、区),累计达到61个县(市、区)。
(六)退耕还林还草
为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植被覆盖度,在逐步实现梯田化的同时。除对25度以上的356万亩陡坡耕地限期在2005年前退耕还林还草外,对25度以下不宜修梯田的362万亩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适宜修梯田、但仍可退耕的地不包括在内),陡坡耕地面积大的陇南山区及土石山区,在保证人均达到1亩以上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在2010年前有计划地全部退完。退耕地要做到因地制宜,合理配置,适地适树,注重实效。
(七)资金投入
规划期内新修梯田面积1250万亩,按土坎梯田每亩补助40元,石坎梯田每亩补助200元计算(石坎梯田每年2万亩),共需投资5.32亿元,平均每年0.532亿元。规划期内新建集雨水窖250万眼,每眼水窖补助400元,共需投资10亿元,平均每年1亿元。以上两项规划总投资15.32亿元,其中每年投资1.53亿元。
三、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为使梯田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管理,实行政府领导负总责及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各县成立梯田建设领导指挥部,由主管农业的行政领导任总指挥,农口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指挥部设在水利水保部门,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和庄浪精神,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实行梯田建设目标考核,增强各级干部认真实施规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推广成功经验,科学实施规划
大力推广全省在梯田建设实践中总结并行之有效的经验,坚持“四集中、四统一”的做法(即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时间、集中连片,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施工、统一标准),完善劳动积累工制度,坚持春、夏、秋三季群众修建和专业队常年施工相结合,人工平整和机械施工结合,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结合,大力推广梯田建设优化技术措施,做到规模化治理,规范化实施,优质化建设。
(三)健全管理制度,狠抓配套建设
1.坚持实行《农田基本建设通知书》制度。为保证规划实施,做到规模集中连片治理,对当年实施地块要做到早安排,早定位,及早向农户发放《农田基本建设通知书》,以便让农民倒顺作物茬口,腾出地块,为统一施工做好准备。
2.严格检查验收,达标表彰奖励。严格按照《甘肃省梯田建设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采取乡普查、县复查,省、地抽查的办法每年检查验收,每两年对实现梯田化的县进行表彰奖励,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梯田建设的数量落实,质量达标创优。
3.狠抓配套建设,实行四个结合。在兴建高标准、高质量、规模化梯田的同时,抓好建设区的道路建设,落实机耕深翻,培肥地力,配套小型拦蓄工程和集雨水窖,坚持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步推进,一次到位。在梯田建设中,一是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山、坡、沟兼治,田、林、路配套。二是与调整农业结构和发展流域高效农业相结合,坚持梯田、水窖、科技、结构调整的旱作农业发展思路,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全方位治理开发。三是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以稳定解决群众温饱为目标,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四是与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以改促退,保证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四)落实政策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继续坚持梯田建设中的扶持政策和办法。一是在承包地上兴修梯田,坚持“谁兴建、谁经营、谁受益”和“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长期不变”的原则;二是建立健全投入补偿制度,凡在承包地上因修梯田等提高了地力的,使用权转移时,按土地肥力等级给予补偿;三是坚持自愿互利、协作兴建的原则,在群众自愿协作的基础上,采取以工还工或以钱物顶工的办法;四是实行以工代赈兴修梯田,采取扶贫与兴修梯田挂钩的办法。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吸引资金,鼓励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加快梯田建设步伐。
(五)多方筹资,实行统一运行和管理
梯田建设坚持国家补助为辅、群众投劳为主的原则。国家、地方、群众三方筹资,集体、个人等多方集资。省上每年将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梯田建设,各地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梯田建设的开展。在资金投入和管理上,各级可建立梯田资金专户,将省级各部门的梯田补助费统一纳入专户管理,采取报账制的办法,经水利水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按规划统一安排使用,封闭运行。各级财政和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统一运行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六)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省、地、县水利水保部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为梯田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验收总结等工作服务,推动梯田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