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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给予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电电价优惠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桂价格字[2002]2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靖西县电力公司:
鉴于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过资产重组成立的一家紧密型股份制企业,矿热炉9台,用电总容量2.65万千伏安,铁合金生产能力4.6万吨。为扶持我区重点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0]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对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电,在销售电价表(一价区)中电炉铁合金电价标准的基础上,各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0.025元。 二、请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和靖西县电力公司依趸售电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调整好综合趸售电价。 三、对靖西县三叠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电的电价优惠从2002年1月1日用电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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