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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服[2002]2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无线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核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补充收费项目的请示》(苏无管[2002]9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关于核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苏价服[2001]357号),第(二)部分“新建台站设备验收检测和在用设备检测收费标准”第3条:FM、AM收发信机中,新增“车载台”检测收费项目,标准为100元/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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