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物价局:
去年我省试办二级民办学院以来,对于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为做好今年民办二级学院的招生准备工作,根据我省高等院校年生均运行成本,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参照外省收费标准,现就我省2002年度民办二级学院的收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办学经费:(1)对入学新生一次性收取办学经费10000元;(2)学费补贴每生每年4500元。
2、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住宿费:按每生每年不高于600元收取。住公寓制宿舍的住宿费按另文核定标准收取。
4、代收费:(1)书籍课本费,按学年据实向学生代收,年度结束时多退少补;(2)体检费,新生入学体检按每生45元收取(检查项目为常规体格检查、肝炎全套、胸透和三大常规);(3)身份证和户口本费32元(其中户口本1元,身份证25元,照相费6元),身份证为无底卡身份证,入学前已办理了身份证,且没有离开常住地(城市以市为单位,其它以县为单位),不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不得收费;(4)被服及其它主要生活用品,学生要求学校代购的,学校可按不营利原则代购。
二、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各二级民办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收取任何其它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
三、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应即通知所属民办二级学院来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凭证到当地税务部门领购税务票据,亮证收费。各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规定的收费,仅限于2002年入学的新生,2001年度入学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