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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民办白下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2002]1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民办白下中学:
你校申请调整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你校近一年来的办学情况,依据南京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01]13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此收费标准自2002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原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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