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办白下中学: 你校申请调整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你校近一年来的办学情况,依据南京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01]13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此收费标准自2002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原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