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泉景区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珍珠泉景区对外开放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价调发[2001]409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珍珠泉景区的地理条件、园容园貌、建设养护成本及同类景点的价格水平,现核定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元,试行一年。 你办应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