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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计委等部门《云南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云政办发[2002]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测绘局、省信息产业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5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省计委先后组织了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信息产业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信息中心、云南省科技厅、云南大学、云南省测绘局、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建设厅等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协商,分析研究了我省该领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形成的《云南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实施意见 (省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 省农业厅、省测绘局、云南大学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促进我省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发展,使地理空间信息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充分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3号文件,以下简称“53号文”)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空间信息系统的构成及其作用 地理空间信息系统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技术前沿。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可描述为以全球卫星定位系统(CPS)遥感系统(RS)等作为现代化的地理空间信息获取手段,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平台将地理空间信息和与空间有某种联系的数据信息(80%的信息具有这样的联系)相关联,以数字地图为载体的方式提供直观的信息使用手段。但地理空间信息系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地图的延伸,其本质是综合信息的分析处理、信息的可视化及决策辅助支持。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大体包括:公用空间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公共空间信息资源网和空间数据库、空间信息管理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空间信息管理机构及应用服务系统。 目前,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在军事、灾害、环境监测、资源调查等领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正在融合网络技术,大规模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技术,三维虚拟、仿真技术等计算机技术前沿和传统信息技术,并以其特有的信息化思路已经涉及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方方面面,正孕育出一系列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被喻为21世纪最具潜力的产业之一,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防安全。由于“数字地球”战略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密切相关,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对此,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早日实现数字中国,是我国争先抢占技术产业和经济制高点,是我们走向二十一世纪和知识经济的发展战略。”为落实这一发展战略,国家专门成立了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展开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我省地域广大,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国土资源丰富,各种灾害也十分频繁,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前景广阔。目前,我省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及应用相对落后,应抓住机遇、认真落实国家“53号文”,使我省地理空间信息化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我省调整经济结构、合理产业布局、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管理效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带动产业升级等方面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支撑,充分发挥其巨大潜力,推动云南经济和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我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与开发的单位和部门有数十家,空间数据技术人才近千人。已建有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中心、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并正筹建云南省3S研究中心等一批地理空间信息机构,各有关部门也已建或正在建立自己的信息中心;引进了大批国内外先进的地理信息软硬件设备,在国家现有基础上完善了11400万、1:100万电子地图数据,1:25万省级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利用已有的大量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建成了省级综合国情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简称9202工程);省内还基本完成了土地利用、六大流域、土壤侵蚀、电力、地质构造、水资源、人口资源等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及区域性的专题信息系统,使我省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目前,一项由国家计委批准的我省迄今为止最大的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基础测绘设施项目云南省级单位工程正在实施。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省规模化、产业化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数据采集、编辑生产基地和管理中心,形成建库、管理、分发、服务体系,可承担海量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建库、管理、分发和应用服务任务,为我省的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存在问题 从空间信息基础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3S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高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来看,我省都比较落后。没有明确的目标,建设力量分散,重点不突出,高层次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 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宏观协调引导和系统的发展规划。致使建设、应用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作,资源封闭,无法使资源达成共享,效益甚微。主要表现在: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效益不高;很多基础数据标准各异,无统一的标准和平台,成为资源共享障碍;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开发滞后,很多应用部门不得不通过省外获取;地理空间基础信息交流机制不健全,无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进口软件平台占有率极高,缺乏自主版权产品和服务,地理空间信息企业实力有待提高;在空间信息中快速获取大区域、高精度动态观测信息的遥感系统 (RS)和卫星空间定位系统(CPS)方面,更是我省的薄弱环节。总的看,我省空间信息设施建设和应用步伐已经明显落后于全国其他兄弟省市区,已制约了我省今后的发展。 三、加强我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是一项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众多领域,开发建设投资大,建设布局的好坏和质量水平的高低不但对其本身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具有巨大的影响,而且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鉴于我省存在的问题,必须提高认识,转换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引导和协调工作,抓紧人才引进与培养。 (一)加强对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领导和协调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领导。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研究并提出我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应用和产业开发,监督和促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高起点、高效率建设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信息共享政策法规与交换机制 在国家关于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有关标准、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制定符合云南实际的信息标准、政策和规范,按照统一、通用、科学、先进的原则建立空间信息交换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保护知识产权,保障信息安全。为云南省空间信息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开放环境,确保云南省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工作顺利实施,并将对整个空间信息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人才使用和培养 人才是实施云南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前提和关键。首先,要制定用好用活现有人才的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建立相关领域专家库,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其次,随着我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逐步开展,在实践中应有针对性地培养大批空间信息方面的基层应用人才;其三,依托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人才培训、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年龄层次、知识结构、技术水平合理的人才队伍,以增强我省在这一领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其四,对于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向外借用、引进和聘用等多种形式解决。 四、“十五”期间建设的主要目标及任务 在国家“十五”建设总目标下,我省“十五”期间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目标是统筹规划、盘活现有资源、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国家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在西部大开发中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及国际大通道的目标,和五大支柱产业七大基地的发展需要,制定云南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相应的应用总体框架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制定促进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分发、军民共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主动与国家和国际接轨; (三)加强我省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性建设,建立GPS空间定位省级大地控制网,构建覆盖全省的多数据源、多尺度、多种类、多分辨率的系列化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及基础数据框架体系; (四)依托现有国家公用网络设施,建设省级地理空间信息交换中心,形成具备高速、高安全性的省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主干网,同时作为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提供对国家的统一网络接口; (五)出台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事业、研究机构对我省地理空间信息深加工和二次开发,提供应用服务,逐步开发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软件产品,推动我省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化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省应按照“53号文”中所确定的“统簿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面向应用,网络共建,资源共享”的方针,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军用与民用相结合,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重点开发和普及应用相结合”的原则,以应用促进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重点抓紧以下工作: (一)制定适合云南省情,并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空间信息技术标准与规范; (二)根据“需求牵引”原则,加快重点地区及部门(领域)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 (三)建立云南省GPSC级网或GPS差分基准中心站; (四)组织相关单位对信息资源进行“空间化”处理,盘活我省现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 (五)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机遇,结合我省培育支柱产业发展的需求,在整合现有应用项目的基础上,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建设一批具有云南特色、业务化、社会化和商业化运行能力的示范项目。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加强管理提供支撑,为社会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如云南省国土资源综合调查动态监测、综合省情、民族文化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农业、灾害监测与损失评估、水利水电资源等专题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系统建设。 五、投入机制 就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层面而言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信息化工程,其建设的空间信息主要面向社会公共服务,需要政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面向社会提供空间信息平台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应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建议经费由省计委宏观调控,统筹安排,从而避免各部门单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使投入资金统一到有利的使用方向,达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开发应用方面,依据宏观调控、政府支持,可以本着“市场导向,需求牵引”的方针,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共建共享”的原则探索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创造有利于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推动空间信息的商业开发应用,促进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化发展,为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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