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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我市房屋修缮工程概预算人员实施资格注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房定办[20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技[2002]年15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房屋修缮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屋修缮概预算人员资格管理,结合我市房屋修缮工程概预算人员情况,自2002年6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房屋修缮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注册。现将本年度资格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持有2001年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定额站颁发的修缮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的在岗概预算人员。 二、资格注册专业:土建、电气、水暖、通风空调工程。 各单位根据修缮预算人员在岗情况按上述专业允许申报一至二个专业。 三、注册事宜: 申报注册由单位统一办理。参加资格注册的人员需携带2001年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定额站颁发的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单位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汇总表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年龄、工作年限、证号、在岗专业、申报专业)。 四、注册费用:申报一个专业的费用为每人60元,申报两个专业为每人80元。 注:凡未取得2001年房屋修缮工程概预算员资格证书的概预算人员,需要参加培训的,现可报名。
二00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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