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隆县和顺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2]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武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和顺乡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武隆府文(200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和顺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弹子山场迁至沙子沱矿区所在地的沙子沱村。 二、搬迁经费自行解决。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