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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师范专科学校、泰安教育学院、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泰山学院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02]2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泰安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关于同意泰安师范专科学校、泰安教育学院、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泰山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2]78号)已批准组建泰山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院在泰安师范专科学校、泰安教育学院、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以及泰安市广播电视大学(资源)实质性合并的基础上建立,同时撤销原3所学校的建制。 二、泰山学院实行省与泰安市双重领导、以泰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泰山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泰山学院目前以师范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根据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发展非师范类专科(高职)教育。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2002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4个。 五、泰山学院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泰安市政府负责安排。泰安市政府承诺的按本科生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划拨生均定额经费以及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泰山学院为正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院领导职数由省机构编制部门另行审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泰安市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望你市加强对泰山学院的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把泰山学院建设好,为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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