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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马家堡嘉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1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宣武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马家堡嘉园小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请示》(宣开总字[2001]第71号)收悉。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马家堡嘉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承诺可销售总建筑面积为10.6万平方米,最高销售价格每建筑平方米3720元。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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