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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裕阳花园裕阳大厦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房地[2002]2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美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裕阳花园裕阳大厦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东区新兆路承建的裕阳花园裕阳大厦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现将其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裕阳花园,建筑面积47135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2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二、裕阳大厦,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框轻结构住房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4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三、你公司应于批复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此复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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