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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修订和明确漯阜铁路运价的通知(2002)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服[2002]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阜阳市物价局:
根据省政府有关清理和修订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省物价局过去核定的漯阜铁路安徽段货、客运等价格的有关文件进行修订和归并,具体项目和价格标准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价 整车货物运价每吨公里0.18元;化肥、农药、农膜等支农物资运价每吨公里0.12元。 整车货物运价起码计费里程40公里,超过40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不足1公里的进为1公里。但对界首市站发到经由周口地铁进出的货物,阜阳西站发到经由阜阳北站进出的货物,起码运价里程特定为20公里。 二、客运价格 客运票价每人公里0.09元,起价里程为20公里。 三、货运杂费 1、取送车费,每车公里10元。 2、其它货物杂费按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0]71号)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 四、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 漯阜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皖价经费字[1998]94号)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原“皖价费字[1989]106号”、“皖价费字[1990]178号”、“皖价费字[1991]37号”、“皖价费字[1993]69号”、“皖价费字[1996]224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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