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9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已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第22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宣布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