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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VCM-L101.L100及L300型防伪发票税控收款机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02]1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佳程防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你公司《VCM--L101型、L100型及L300型防伪发票税控收款机销售价格申请报告》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暂定VCM--L101型、L100型、1300型防伪发票税控收款机最终到户价格(含税)每套分别为:2300元、3400元、4930元。上述税控机内存容量均为32M,发票存储容量均为1万笔,并分别采取了可打汉字的9针、16针、24针点阵式打印机。 二、经销商应免费提供咨询、安装、培训等服务,并免费维修一年。用户可依据国税发[1997]第65号第五条规定,在所得税前分期列支其购置费用。 三、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02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你公司须每半年将税控收款机的经营状况以及销售明细帐、损益表等财务资料上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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