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经贸委关于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的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经贸委关于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的具体措施(2002年4月)
中央提出,把2002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的实施意见》(苏发[2002]2号)。省经贸委要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争先,努力成为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工作出色的部门,不断开创经贸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全面准确地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和六中全会《决定》。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协助安排好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每位党组成员都要有个人自学计划,一年内至少读2本书。在坚持自学、写好读书笔记的基础上,每个月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讨论明确一、二位同志作主题发言。
3、组织好处以下干部政治理论的学习。机关党委、人事处、培训处制定全委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各处室、各支部结合研究业务工作,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次安排1名同志主讲,并作学习记录。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各处室、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召开2次全委处以上干部学习心得交流会。
4、加强经济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好自学。全委不定期举办新知识、新理论学习研讨班和专题讲座,继续深入开展WTO知识培训、计算机、英语等技能培训和普法教育。采取提升学历、公派留学和短期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加强中青年处级干部和处室业务骨干的继续教育。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选择确定好重点调研课题。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委的中心工作,选好课题,开展调研。委研究室提出调研课题指导意见,经委党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6、加强调研的组织。全委重大课题由委领导带队调研,有关处室参加,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下半年召开一次调研成果交流汇报会。
三、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改变会风和文风。
7、减少会议数量,改进会风。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合并召开。以委名义召开的需要各市经贸委(经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须经委领导批准。委领导只出席以委名义召开的重要的综合性会议和有关专业会议。各处室召开的系统内业务会议要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主任批准。
8、压缩会议的规模、时间和费用。能在委机关内召开的会议不到机关以外的地方召开;除分片召开的会议和现场会外,一般会议安排在南京召开,委机关人员不住会。以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其他会议也要压缩在1天之内。与会议无关的开支一律不得在会议经费中报销。
9、控制发文数量,提高文稿质量。发文要注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发文件,发短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对无实质性内容和已召开会议并做出明确部署的不再发文,坚决把发文总量减下来。上报的文字材料要开门见山,不讲空话、套话,尽量压缩文稿篇幅,但要切实提高文稿质量。除反映全面情况的材料外,专题材料一般不超过五千字。简报更要简明扼要,快速及时,文字控制在一千字左右。除办公室外,其他处室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10、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办法》的规定,完善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实行民主测评制度、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保障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今后我委所有空缺的处级领导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在推行竞争上岗的过程中,继续坚持个人自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群众参与和党组决定相结合,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
11、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认真实施《关于调整不称职处级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对符合不称职标准的处级领导干部,免去现职,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12、继续搞好干部轮岗。按照有关规定,对处级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分配权的特殊岗位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进行轮岗。
五、切实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3、积极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监督的原则,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我委牵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清理,重点是清理和大幅度削减审批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审批事项外,部门确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经贸委明确取消的立即取消。确需保留的,也要明确依据,简化程序,强化监督。
14、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透明度,建立省经贸委网站,在网上公布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对基层和企业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事一次性说明情况和要求。加快公文运转,办理文件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
15、加强团结协作和协调配合。从委党组成员到每一位普通干部,都要讲团结、讲大局。处室之间、单位之间要强化协调配合,不得拖拉推诿、敷衍了事。处室和单位内部要形成民主氛围与和谐环境,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16、密切联系群众,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积极主动关心基层、企业的困难,多渠道倾听基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和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认真接受基层和企业的监督,年底前组织各省辖市经贸委(经委)和有关重点企业对委机关工作作风状况和服务质量进行一次评议。
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7、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认真执行《中共江苏省经贸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苏经贸党[2002]18号),重要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带头执行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年内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
18、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抓好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班子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部大会,机关党委每季度组织1次党课,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每两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谈话提醒制度,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每年至少谈话1次;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入党联系人对培养发展对象每个季度谈话1次。各支部每年开展参观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9、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三优三满意”活动。结合“争先创优”,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省安监局和省招标中心两个先进典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开拓创新。
七、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0、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狠抓落实、检查和考核。党组成员和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重大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2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收取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其他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礼品、奖金、赞助、职称及荣誉称号等。不得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不得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和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出国访问期间要切实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小汽车和通讯工具配备、购买和装修住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同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纪检组、监察室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22、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反对讲排场、铺张浪费,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加强财务管理,节约行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