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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娇园居民住宅生活热水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商[2002]2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供应居民生活热水价格的报告》(津浩物发(2002)002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供应居民生活热水试销价格经过一年的运行,各方面已基本认可。根据我市《居民住宅生活热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合理补偿供水运行成本,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供应天娇园居民住宅生活热水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8元,自2002年5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以上措施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00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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