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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同意调整郴资桂和鲁永公路收费标准的复函[失效]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湘价重[2002]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郴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提高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请示》和《关于恳请提高鲁永高等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从2002年5月10日起,郴资桂、鲁水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107国道现行车辆分型和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请你府按本函规定在收费场所发布通告,并向过往车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鲁永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附件一: 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序号车辆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 1 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 2.00 2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的货车,19座及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10.00 3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15.00 4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50座及以上的客车20.00 5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 25.00 6 16吨以上(不含16吨)的各类车辆 35.00 附件二: 鲁永高等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序号车辆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 1 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2.00 2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的货车,19座及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 10.00 3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 15.00 4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50座及以上的客车 20.00 5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25.00 6 16吨以上(不含16吨)的各类车辆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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