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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2]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以下简称联动工作),提高市区联动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现根据《江苏省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提出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110社会联动工作是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新时期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加强对联动工作的考核评比,有利于促进市区联动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增强联动单位的服务意识,确保联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对健全完善城市应急救援网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考核对象与职责范围 市区参与社会联动工作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按其承担的下列职责进行考核: (一)市公安局。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负责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灾害事故及群众各类求助的先期处警工作。 (二)市卫生局。建立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负责所属120救护中心和医院的联动工作协调。120救护中心及各医院应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处置医疗急救、重大疫情、食物和工业中毒等事件。接到 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下达的危重伤、病人员的抢救指令后,必须立即出车抢救,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110指令送达的危重伤、病人员必须做到先救治、后收费。 (三)市建设局。建立110联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其所属自来水公司、燃气总公司、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绿化管理处等参与联动的单位,应建立专业的联动抢修抢险队伍并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水、供气、道路、路灯、排水等抢修抢险报警求助。 (四)南通供电局。建立110联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建有专业抢修抢险队伍并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电线路和电力事故抢修等报警求助。 (五)市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环境污染的报警求助,及时控制、减轻和处理污水、烟尘、废气、噪声等有毒物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严肃处理各类破坏性事故。 (六)市民政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所属的遣送站、福利院、精神病院和殡仪馆等参与联动工作单位的联动协调工作,随时负责接受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送达的盲流、乞讨、残疾人员、弃婴及无主尸体等,并妥善做好遣送、安置、火化等工作。 (七)南通海事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辖区长江水域内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只、船员的水上搜救等报警求助。 (八)市地方海事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辖区内河水域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舶、船员的搜救等报警求助。 (九)南通电信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电信线路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 (十)市广播电视局。其所属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应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线网络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 (十一)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报警投诉。 (十二)市交通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关道路、桥梁损毁等抢险抢修以及出租、营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三)南通工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经营、消费、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四)市物价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物价管理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五)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六)市盐务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私购、私运、私销盐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十七)南通烟草专卖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假烟、非法运输销售卷烟等群众举报投诉。 (十八)南通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方面的群众投诉。 (十九)市文化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扫黄打非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二十)市环卫处。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容卫生、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 (二十一)崇川市政养护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市区下水道、后街后巷道路抢修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 (二十二)市级机关液化气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管道液化气方面的险情求助。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单位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20分): 1.联动工作有分管领导、有专人抓(3分); 2.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联动工作值班制度(6分); 3.制定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相配套衔接的联动应急处置预案(3分); 4.按规定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并实行24小时备勤(8分)。 (二)及时接受110联动指令,处置联动警情(45分): 1.按规定时间到达处警现场(15分); 2.按承诺内容开展联动服务(15分); 3.无推诿扯皮现象(10分); 4.及时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联动处置情况(5分)。 (三)联动工作台帐齐全,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处警无漏登(10分)。 (四)认真执行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10分): 1.季度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即每季度向市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季度单位开展联动工作的情况(5分); 2.重要联动情况及时报告(5分)。 (五)积极参加市联动会议和各种联动活动(5分)。 (六)联动车辆标志统一,车容整洁,专车专用,无挪作他用现象(10分)。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110社会化报警服务体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平时考核由市110社会化报警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联动办)组织进行;年终考核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或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市联动办负责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各联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采取分组分片互查的方法评分;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是根据明察暗访和反映情况为个单位打分。平时考核占总分的30%,年终考核占总分的50%,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打分占总分的20%,三项得分相加即为单位年终总分。考核结果及时向市纠风办通报,作为市政府年终纠风工作排名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年度联动工作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 考核具体工作方法如下: 1.听。听取单位领导对联动工作的情况介绍,具体做法经验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2.看。看联动服务必要的装备及其他硬件设施投入情况,内部规范化管理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情况;看各类基础台帐,包括本单位有关联动工作文稿、会议记录、活动记载、接警处置记录、典型事例等等。 3.查。根据考评内容,市联动办将不定期组织对各联动单位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年终时,组织联动成员单位按考核内容及要求开展互查。 4.评。在听、看、查的基础上,为各联动单位打分。 五、考核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评结果必须真实地反映联动单位的工作情况,考评过程要公开透明,力求客观公正。既要激励先进,及时总结经验,又要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联动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坚持平时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日常检查考核是年终考评工作的重要基础,对联动工作不仅要抓好年终考核,更要抓好经常性的检查。通过日常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经考核促进联动工作水平提高的目的。 (三)坚持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联动工作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因此,群众对联动工作的评判最具说服力。考核中,必须认真听取代表广大群众的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必要时通过回访群众、发放民意测评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对联动单位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联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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