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锡市国税局实施全市信息集中处理有关事项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2]1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实施全市信息集中处理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锡国税发[2002]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主服务器问题 全市征收管理主服务器的选择应根据业务量、软件、现有硬件设备等综合考虑。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组织开发三层结构的CTAIS软件,新增配主服务器要能适应新版本软件的运行需要。在总局新版CTAIS软件出台之前,建议立足于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主机设备,主机配置可根据你局经费情况和实际需要作适当的升级。 二、关于广域网络问题 省局下半年将统一实施宽带广域网络及网络安全工程,届时将下发部分网络设备,并统一考虑备份线路、线路运行费用等事宜。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