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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新投运电厂翘尾电量上网电价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价管函[2002]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电力公司:
鉴于我省2002年电价调整方案尚未出台,目前的电价空间有限,根据上网电价测算惯例及我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河南省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计价管[2001]1775号)的有关规定,我省2002年新投产电厂电量以及2001年投运电厂的翘尾电量电价暂按全省平均上网电价0.27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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