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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2002年5月11日
陕西省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做好2002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根据《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水预案。 一、2001年全省地质灾害概况 2001年,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80起,其中滑坡33起,崩塌18起,泥石流5起,地面塌陷4处,地裂缝20条,造成死亡19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461万元,没有发生重大级(死亡10人以上)地质灾害,是近十多年来地质灾害损失较轻的一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汉中、宝鸡、安康、铜川、榆林、延安、咸阳等市,与《陕西省200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趋势预测基本吻合。 二、2002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局预测,2002年我省总降水量趋势为:陕北、关中西部偏少,关中东部、陕南略偏多。春季第一场透雨较常年偏晚,初夏汛期接近常年平均出现日期,盛夏关中、陕南有伏旱,秋季关中、陕南有弱的秋淋。预测汛期(6-9月)总降水量:榆林市260-280mm,延安市230-370mm,渭北东部350-390mm,渭北西部310-350mm,宝鸡市350-390mm,杨凌示范区290-330mm,咸阳市280-320mm,西安市350-390mm,渭南市310-350mm,汉中市50-550mm,安康市520-560mm,商洛市420-460mm。与常年同期比较,关中中部、陕南东部略偏多,其余地区略偏少。初夏汛雨出现日期偏晚,七月上旬前后为关中、陕南汛雨多雨时段。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02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报,对全省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预测。 秦巴山区主要发生区域有:安康市旬阳-白河地区、紫阳-岚皋-平利-镇坪地区;汉中市留坝-略阳-宁强地区、佛坪地区、西乡-镇巴地区;商洛市洛南地区、柞水-镇安-山阳-商南地区;宝鸡市风县;渭南市华县-华阴-潼关地区。这些地区以中、低山地貌为主,板岩、片岩、页岩、千枚岩、灰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分布广泛,人类切坡盖房、修路、采矿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根据降水趋势预测,这些地区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几率较高,特别是秦巴山区东部,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关中盆地主要发生区域有:宝鸡市金台区-宝鸡县黄土台塬区;咸阳市的泾河南岸黄土塬边地区;西安市长安-蓝田黄土台塬区;渭南市白水-韩城采煤区。这些地区属渭河冲积平原或黄土台塬地貌,新构造运动活跃,河流高阶地与黄土台源边坡陡峻,黄土垂直节理发育,湿陷性强,人类活动频繁。预计在人为及降雨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将零星发生黄土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陕北高原主要发生区域有:榆林市神木-府谷采煤区、横山县及米脂-绥德-清涧地区;延安市子长-宝塔区、黄陵县地区;铜川市采煤区;宝鸡市麟游-咸阳市彬县山区。这些地区黄土梁峁发育,沟壑纵横,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人类采煤、切坡建窑普遍,也是我省暴雨多发区之一。预计2002年煤矿采空区塌陷将呈上升趋势,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将时有发生。 (二)有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城镇有:汉中市的略阳县城、镇巴县城、佛坪县城;安康市的紫阳县城、白河县城、镇坪县城、岚皋县城、宁陵县城、旬阳县城;商洛市的山阳县城、柞水县城、镇安县城;宝鸡市的金台区;延安市的宝塔区、黄陵县城;铜川市的宜君县城和铜川市区;榆林市的榆阳区、神木县城。上述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略阳县铜厂铜矿、煎茶岭镍矿,宁强县黎家营锰矿,勉县茶店磷矿,凤县铅锌矿,旬阳县南沙沟、关子沟铅锌矿,洛南县黄龙铺钼矿,镇安县锡铜沟铅锌矿,柞水县大西沟铁矿,留坝县蚂蝗沟大理岩矿,潼关县、华阴市金矿,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铜川、白水、澄城、韩城煤矿,黄陵县店头镇、仓村煤矿,子长县煤矿,神木县大柳塔、店塔煤矿,府谷县煤矿,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 (四)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西乡-恒口段;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陇海线硖石-凤阁岭段。以上线路均处于秦巴山区,若遇暴雨、连阴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公路: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西乡古城-石泉段;210子长县城-姚店段、西乡古城-镇巴县鱼渡镇段;310甘峪-东岔段,108周至-佛坪段;312彬县段、丹凤-商南段。省道旬阳-白河段、旬阳-安康段、安康-镇坪段、勉县-阳平关段、山阳-柞水段、山阳-镇安段、神木-府谷段。 上述公路均位于秦巴山区或黄土梁峁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根据已完成的37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统计,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4848处,其中滑坡3593处、崩塌433处、泥石流沟283条、不稳定斜坡385处、地面塌陷70处、地裂缝84条。依据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威胁300人以上居民点或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8个,作为2002年省级防灾预案点,并对其进行分析预测(详见附表)。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密切相关,预计2002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10月,其中7-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大事。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江泽民总书记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水利、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建设、农业、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汛前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期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视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省国土资源厅在汛期实行24小时日夜值班,值班电话为:(029)7851045,传真:(029)7851045,手机:13991850535。 (三)落实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和具体的监测人,特别是列入本预案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签订监测责任书。要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做出准确的预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并注意把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五)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测预报及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建立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新机制。 (六)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势头。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依法管理,加大规范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一方面加强新建项目的管理,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新建开发区和城镇新区建设,在项目论证选址阶段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另一方面,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对于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应督促责任主体限期采取防治措施。 (七)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五、加强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省国土资源厅于5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对关中盆地、陕南秦巴山区和陕北黄土高原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回检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汛前检查,落实各项制度,汛中加强巡回检查,完善防御措施,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省国土资源厅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对重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各市国土资源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开展调查。 附件1、《陕西省2002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析预测表》(略) 附件2、《陕西省2002年重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图》(略) 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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