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市黄岗水库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商2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龙岩市物委:
你委《关于龙岩市黄岗水库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龙价[2002]商字1号)收悉。经研究,暂核定龙岩市黄岗水库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24元/千瓦时。 本批复自该电站厂网分开所发电量全部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