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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襄樊市襄城至鱼梁洲大桥建成后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鄂政办函[2002]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襄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襄城至鱼梁洲大桥收费站的请示》(襄政文[2001]66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襄城至鱼梁洲大桥的建设,有利于加快鱼梁洲的开发,促进襄樊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公路法》和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的规定,同意襄城至鱼梁洲大桥建成通车后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经营性收费)。届时,请你市向省政府正式申请设站收费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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