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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万杰朝阳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万杰朝阳学校: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的请示》(万杰朝阳学校[2002]4号)收悉。 万杰朝阳学校是由万杰集团公司创办的经市、区教委批准的一所现代化全寄宿学校。2001年,市物价局以淄价字[2001]122号文制定了试行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来,社会反映良好。经研究,决定将该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执行。即: 幼教部:15000元/生·学年 小学部:18000元/生·学年 中学部(初中、高中):20000元/生·学年 该收费标准自2002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其他有关事项仍按淄价字[2001]122号文执行。 接文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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