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区中医医院: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1]98号),经对你院配制的大膏药成本审核,同意该药零售价按每袋(20g×2)9.70元执行。当成本变化幅度上下超过5%(含5%)时,要及时申报成本,重新审定价格。 本批复自2002年5月20日起执行。 大连市物价局 二00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