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成人高中和社会力量举办初、中等文化专业学校毕(结)业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兰价费[2001]35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考试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成人高中和社会力量举办初、中等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高中毕业会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价费[1995]60号)中规定的高中每科5元、初中每科2.5元的标准执行。 二、教育质量评估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常管理工作,不得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