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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舜承苑命名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02]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槐荫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营市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舜承苑”命名的请示》(济槐政[2002]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南部,东至济南酿造厂,西至铁路第六通讯处,南至中心面粉厂和机床二厂宿舍,北至经十路的区域,命名为舜承苑。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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