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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1-2005年)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2]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1-200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大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1-2005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和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为宗旨,通过制定和实施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发展规划,进行社区建设总体部署,明确社区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立足社区,服务居民,了解民意,解决民需,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为宗旨,讲求实效,切实把是否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是否达到居民群众满意、是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2、坚持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充分调动社区内的党团组织、行政组织、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中介组织、物业公司、居民群众等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合理配置社区内可以利用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 3、坚持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坚持责权统一、规范管理。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完善规章制度,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5、坚持立足大连、形成特色。从居民群众关注和社区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入研究探索,勇于改革创新,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形成大连社区建设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全市社区建设的战略目标。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在已经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基础上,全面构建新的社区建设组织体系;以多元化投资机制为保证,构建市、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四级配套的社区基础设施体系;以社区服务为龙头,构建网络化、产业化社区服务体系;以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为内容,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区管理和运行体系;以实施“星光计划”为载体,构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把全市社区基本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争取使我市率先进入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的行列。 (二)工作任务 1、社区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在全市所有社区居委会基本建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站的基础上,2002年底前,要建立规模大、档次高、综合性的市社区服务中心;2002年底前各城区和大连开发区要建成区级社区服务中心,2003年底前其他市县也都要建成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到2002年底,全市所有街道都要建有功能设施完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区级、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站用房所需资金来源,除2000年、2001年市财政已拨付的3000万元及区、街道按规定比例匹配的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各区市县、街道自行解决。 要落实好市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人员、办公经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区服务网络。 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围绕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因地制宜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有针对性地举办社区服务项目。每个社区居委会都要建立医疗保健、家政服务、餐饮副食、托幼敬老、扶贫助残、绿化保洁、中介咨询、保安联防等方面的服务项目;都要设立求助电话,及时为居民排忧解难,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丰富服务内容,使居民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能最大限度地通过社区服务载体得到解决。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无待业社区活动,做好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尤其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认真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全面启动“老年人安乐工程”。2002年底前,每个社区都要建有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社区单位、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兴办便民利民的公益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引导社区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和网络化发展。 2、社区卫生 完善社区医疗卫生网络。5年内,街道要建有功能完备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要建有社区医疗室,就近为群众服务。开办家庭病床和送医上门等服务项目,促进医疗服务向居民家庭延伸,努力做到小病在社区治,大病到医院治。 搞好社区保健康复服务。重点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寡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每个街道都要建立敬老院、托老所、康复中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以福利性质为主的保健康复机构。 搞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新生儿死亡率和遗传性疾病发病率。加强计划生育咨询和配套服务。 3、社区文化 构建社区教育网络。统一规划,把社区教育同成人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校教育结合起来,既要办好高质量一流水准的中小学校,也要形成各级各类多种形式的教育网络,兴建必要的教育基地和设施。 强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德育教育网络。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促进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的建设。 开展社区居民素质教育。区别层次,突出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技知识、法律知识、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成人专项教育、继续教育,结合再就业组织各种技能培训等。 加速社区文体设施建设。兴建一批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并配有相应的人员、经费,能正常开展活动。每个社区居委会应建有文化活动室,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需要。 开展社区群众文体活动。立足街道、社区居委会,以节庆活动和重大宣传活动为契机,动员组织社区单位居民群众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社区群众文化活动要重在参与,愉情怡性,寓教于乐,逐步提高水平。 4、社区环境 强化社区环境管理。搞好社区环境的维护改造,特别要消除违章建筑物,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要达到100%,旧城区也要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加强多产权小区和零散楼院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社区环境保护。依法开展经常性的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居民区噪声扰民、空气污染问题,种花植树,适当增加公共绿地面积。 搞好社区环境卫生。要增强居民的环卫意识,开展健康教育,革除生活陋习。组织发动居民搞好楼院清洁卫生,净化、绿化、美化,解决好脏、乱、差问题。公共场地清扫保洁要制度化。 5、社区治安 严格社区治安目标管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按照一区(社区)一警或一区几警的模式配备民警。实行社区民警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事件发生;深入持久地开展社区安全创造活动,重点搞好突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增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要深入扎实开展安全文明楼院、无毒社区和营造安全社区等工作,不断探索和深化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把管理、教育、服务密切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管理体系。加强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做好管制、缓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加强法制教育,清除社会丑恶现象。 6、社区信息化 按照统一规划,标准先行,注重实效,分期完成的基本原则,通过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讯技术的有机结合,建设功能完善、项目齐全、使用便捷的社区信息网,实现依托于互联网的社区建设网站、依托于PSTN网络的呼叫中心系统和热线电话系统的“三位一体”网络模式。借助社会力量,实现与居民家庭的宽带接入,向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信息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建立市、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四级联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信息引导服务。 三、保障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保障措施 1、充实队伍,强化素质。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改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逐步增加社区专职干部的比例。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逐步实现社区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2、落实政策,增加投入。要从政策上支持社区建设,凡用于安置下岗职工和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社区服务项目以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均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社区工作专项经费,逐步增加社区建设的投入,用于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文化、体育、康复、环保等服务设施建设。 3、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精神文明办、综合治理办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安全社区等活动,为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为社区建设提供骨干力量和群众基础。公安部门要大力推行“社区警务”,搞好警民共建,为社区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卫生部门要在社区建立医疗服务网络,开展登门送医、送诊活动,方便居民就医;文化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房地产开发办、房产局等单位要帮助社区解决硬件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社区建设,形成社区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依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各区市县和街道、社区认真做好社区建设的规划布局,并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根据实际状况,抓特色,抓典型,实行分类指导。 5、严格考核,狠抓落实。要结合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将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对社区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并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事迹和经验。对社区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1-2002年):在完成全市社区建设目标责任状、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的基础上,建立适应现代化国际城市需要的、运转高效的新型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重心下移。探索建立新型社区,初步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实现社区建设示范活动阶段性目标,即全市至少有7个区达到示范区标准,80%以上的街道、社区达到示范标准,大连市力争率先进入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的行列。 第二阶段(2003-2004年):在加强社区功能的基础上,建成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使社区建设工作全面达到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的要求。 第三阶段(2005年):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部达到示范标准,初步与国际相接轨,实现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中所提的总体目标。 四、组织领导 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由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由市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建设作为今后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两个文明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将社区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将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各社区居委会要坚持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强化社区居委会综合服务和管理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社区建设是一项政治性、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在全市真正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扎扎实实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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