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局:
你局宁公经字[2002]43号《关于调整公交IC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由于现行公交IC卡押金标准20元/张,低于空白卡26.72元/张平均成本,长期下去企业将难以为继。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使我市公交IC卡项目步入健康良性发展,本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空白卡成本加发行费用从严核定原则,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报市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新办公交IC卡收取押金30元/张
2、丢失、损坏补办公交工本费30元/张
本批复自2002年4月20日起执行,如IC空白卡成本有较大的变化时,公交IC卡押金、工本费标准我局将随之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