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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2]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2001年我区地质灾害状况及防治概况 2001年,我区受第3号、第4号台风的影响,全区普降暴雨,尤其是左、右江流域,降雨量最大,导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并以中、小型的崩塌、滑坡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06起,造成19人死亡,40人受伤,铁路、公路数十处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其中大新县德天宾馆的山体崩塌,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0万元。矿山地质灾害的伤亡高于上一年,其灾害种类以崩塌、突水为主,较大级以上的灾害发生7起,造成144人死亡,1人重伤。 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力度,部署了对全区地质灾害多发市、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上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完成了对南丹、平乐、资源、鹿寨、田林等5县地质灾害的调查。共调查了1170个行政村,8083个自然村,发现各类地质灾害点1118个,危险点483个,有20349人受到灾害的威胁,潜在经济损失17177.9万元。在上述5个县的危险点上,已建起了群测群防体系,部分地段建立起了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由于预防得当,在汛期中起到了较好的预警作用,避免了50多人的伤亡和3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下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在贺州、融水、永福、藤县、凤山等5县(市)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2001年,我区各地、市、县也加强了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柳州市对市区内都乐岩等8个公园的80多处危岩进行了治理,消除了灾害隐患;融水苗族自治县101矿塌陷区中的426户2683人和鹿寨县中渡乡大门村滑坡上的20户300多人都撤出了危险区,另选新址,建立了移民新村。各地、市、县通过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期间的广泛宣传,使防治地质灾害、保护我们家园的内容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预测 (一)根据我区各地的不同情况,划为以下几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融安、三江、龙胜、平乐、资源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主要发生在上述县的碎屑岩地区,区内以中山切割地形为主,坡度陡,高差大,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风化严重,残坡积层厚度大、较为松散,自然地质环境脆弱,人为影响因素较多,滑坡、崩塌十分发育,而且规模相对较大,其中的主要危险地段有321国道龙胜各族自治县境内的庙平至和平段,平乐县大发至长滩一带等。 2.梧州、藤县、浦北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以碎屑岩的低山丘陵为主,由于人口密度大,经济活动频繁,植被较稀,水土流失严重,崩塌、滑坡较为发育,其主要危险地段有梧州市的万秀区,藤县的岭景至象棋镇一带。 3.隆安、大化、凤山、东兰、都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其中的岩溶区,碳酸盐岩裸露,山势陡峻,岩溶发育,石漠化严重,灾害以岩崩为主;其中的碎屑岩区,山体坡度多在30°以上,坡残积层厚度多超过1米,而且十分松散,滑坡、崩塌十分发育。该区的危险地段主要分布在凤山县的林峒乡,东兰县的武篆镇,都安瑶族自治县的澄江乡、大兴乡,大化瑶族自治县的北景乡等地。 4.贺州、桂林、玉林、贵港、宾阳黎塘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岩溶发育,地表土层较薄,地下水变幅较大,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岩溶塌陷十分发育,较为严重的是贺州市和桂林市,每年均有大量的塌陷发生,严重地威胁着城镇居民的安全。 (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预测。全区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点)的主要特征及具体防范措施见附表。这些灾害点多处于临界状态,在人为活动或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洪水、震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随时可能成灾,各地、市、县应加强监测和治理,拟定防范措施,避免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三、2002年地质灾害预防方案及措施 2002年,各地、市、县对地质灾害的预防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本地区的灾情特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领会和贯彻2002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确保一方平安。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趋势,编制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纲要,明确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危险点,将监测和预防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村屯,明确责任人,建立起群测群防网络。南丹、平乐、资源、鹿寨、田林等5县已建立的群测群防体系要不断完善,当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促使监测网及时有效并长期运转。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强化汛期值班制度与巡查、应急调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加强巡查,督促有关单位、村屯落实预防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 (四)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五)针对近年来我区矿山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状况,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制定出相应的防灾方案和治理措施,并限期实施。各地、市、县要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易发、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矿山。 附件:2002年广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点)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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