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的决定


【颁发部门】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的决定》于2002年3月29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3月29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的决定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的议案》,鉴于该决议的内容已在《湖南省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派款的规定》中体现,决定废止《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