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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换发A股法人证券账户卡的第三次公告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市A股证券账户号码(股东代码)已由8位升至10位,A股法人证券账户由原来的3类调整为35类。2001年11月12日前开设的A股法人证券账户必须换卡。2002年6月3日起,未换卡的A股法人证券账户的使用将受到限制。 换卡有关事宜及受理换卡业务的机构名单见2002年3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或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业务指南”栏目。 咨询电话:0755-2083333-3072,3076,306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二00二年四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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