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委宣传部拟定的《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二○○二年四月一日)
为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响应江泽民同志“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意义
建设学习型城市,是顺应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时代要求,提升个人与组织的学习力与创造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1、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市正按照“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新的目标,新的追求,需要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集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就是以城市的战略发展目标为广大市民的共同奋斗方向,营造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2、建设学习型城市是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活力源泉。城市的发展依赖于市民素质的提高和城市综合实力的增强。建设学习型城市就是以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以个人与组织不断增长的学习力和创造力为支撑,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不竭的活力源泉,就是要强化城市整体建设特别是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增强干部群众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升我市的竞争优势、发展地位和现代化水平。
3、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的关键举措。一个城市从小康迈向基本现代化,既是城市发展模式的转换,也是市民思想观念和学习、工作、生活方式的转换。建设学习型城市,就是要以学习与工作的双向强化,促进市民思想观念的转化,不断提升市民的学习力和创造力,持续增强城市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城市在创新与开放的良性互动中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
二、明确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和载体
建设学习型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基础建设,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设计有效的学习载体。
1、总体目标
围绕“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树立新的学习理念,构筑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积极营造“人人终身学习、时时处处学习”的氛围,全面提升个人和组织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构筑起学习型城市的基本框架,用10年左右的时间构建起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步的比较完备的学习型城市体系。
2、工作原则
(1)共同目标原则。以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为广大市民的共同目标和使命,激发干部群众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汇聚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强大智慧和力量。
(2)示范带动原则。建设学习型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职责。既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又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成为学习型组织、团队和个人。
(3)全民参与原则。城市是市民共同的家园。建设学习型城市,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4)鼓励创新原则。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最终目的是使南京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不竭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时代要求,鼓励大胆探索,着力开拓创新。
3、工作重点
(1)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重点树立五种理念:一是学习是前进的基础,即“学习为本”的理念;二是时时处处学习,终身接受教育,即“终身学习”的理念;三是学习与工作密不可分,双向强化,即“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四是相互学习交流,即“团队学习”的理念;五是学习重在创新,改进思维方式和习惯行为,即“创新性学习”的理念。
(2)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学习型城市的基础工程。在信息化建设基础上,按照规范学前教育、''改革国民教育、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原则,通过加快全国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整合城市文化教育设施等措施,实现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双向强化、教育型社会与学习型社会双重组合,形成“处处是学习之所”的城市环境,使每个市民在一生的各个年龄段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3)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构筑学习型城市的支柱框架。重点抓好政府(机关)、企(事)业、社区和家庭四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各级政府(机关)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骨干力量,要以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机关)为目标,发挥人员素质好、易于组织发动、示范带动作用大的优势,把转变职能和作风与建设学习型政府(机关)有机结合起来,率先建成学习型组织。各类企(事)业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点,要以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动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社区是城市的基层组织,要以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建立社区各类学习组织,形成社区学习网络,努力建设文明程度高、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以提高家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和生活质量为目标,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家庭成员成为自觉学习、自主创业的公民。各群众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可按照学习型组织的要求推进建设工作。
(4)建立健全学习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学习教育网络。强化全市各级各类学习教育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宽领域、广覆盖、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学习教育网络和体系。继续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自学理论活动和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轮训的优势,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与考核制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大力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和紧缺人才。结合全省“十五”期间实施的“5112”教育富民工程,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围绕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组织多层面、经常性的社会讲座,开展创业设计大赛,引导干部群众求知创业、共谋发展。组织开展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节”活动,市民学电脑、学外语、学科技知识“新三学”活动等,引导和鼓励人人向上好学。
4、工作载体
(1)建立“学习节”。确定每年9月初在全市开展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节”活动。在“学习节”期间,市属所有公共教育设施和文化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在全市广泛组织各类讲座、报告会、读书会、知识竞赛等文化教育活动,举办便民书市、教育咨询,等等。
(2)开设网上论坛。在“中国南京”网站开设学习型城市建设论坛,集中市民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
(3)开展新“三学”活动。在全市开展学电脑、学外语、学科技知识等新“三学”活动,通过周末课堂、双休日讲座、“8+2”学习模式(在8小时工作中学习,在2小时学习中总结提高)等多种形式,把新。“三学”活动推向深入。
(4)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和各单位各系统具体实际,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确立个人学习目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活动。
(5)组织公益性讲座。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分层次开设经常性的社会公益讲座。
(6)开展家庭学习竞赛活动。利用重大节庆日或寒暑假,开展家庭学习竞赛活动,积极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
三、切实落实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工作要求
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全市人民共同的事业,既需要广泛参与,也需要精心组织和引导。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地推进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各项工作。
1、领导体制
成立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市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承担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相关工作。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的方案制定、骨干培训、工作评估等提供咨询、决策服务。各区县、系统也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2、工作分工
由市级机关工委牵头,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学习型政府(机关)的建设。
由市经委、建委、商贸局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总工会、科协等共同负责学习型企(事)业的建设。
由市文明办牵头,与市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市委、妇联、老龄委、关工委及各区县共同负责学习型社区的建设。
由市妇联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及各区县共同负责学习型家庭的建设。
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各牵头单位要把建设学习型组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区县、系统的骨干培训。各区县、系统负责组织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骨干培训。全市每年举办1-2次建设学习型城市研讨交流活动,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实践者,就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讨交流,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帮助。
3、舆论引导
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强化宣传策划,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初始阶段,集中宣传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国内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动态趋势,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随着这一工作的不断深入,要进行深度报道,重点宣传建设学习型城市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介绍推广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先进经验,引导干部群众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新思想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逐步增强学习力和创造力。
4、考核评估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评估机制,确保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学习型政府(机关)的考核评估,要与机关转变职能和作风、评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主要看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学习型企(事)业的考核评估,要与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的培育结合起来,主要看员工综合素质和企业综合竞争力。学习型社区的考核评估,要与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主要看社区教育网络和社区文明程度。学习型家庭的考核评估,要与正在开展的一些评选活动结合起来,重点看家庭全员学习状况和家庭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