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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南省通信条例》的决定


【颁发部门】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4月21日通过的《海南省通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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