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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广顺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1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诚信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广顺园住宅小区保安、保洁收费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广顺园住宅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龋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龋此项收费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家庭安防系统、水表煤气表远传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费。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执行日期为2002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19日。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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