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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更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办字[2002]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理顺机关与直属企业的关系,推进社企分开和开放办社,经省政府研究确定,将河北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更名为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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