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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关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房服函[2002]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武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制定建设工程交易网络信息服务费及场地租赁费的请示》(武价房字[2002]36号)悉。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信息化服务价格行为,经研究,同意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网员信息服务费和场地租赁费。具体批复如下: 一、网员信息服务费标准:一级网员12000元/年;二级网员6000元/年;三级网员3000元/年。网员可按等级查询“中国建设网”的信息,享受网上招投标全程服务。 二、场地租赁费标准: 1、小型会议室每半天300元;中型会议室每半天600元;大型会议室每半天1000元; 2、租用办公室每平方米每月100--200元,以使用面积计算,包括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 三、凡已按规定收取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的,不得再收取场地租赁费。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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