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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南山一棵树观景阁门票试行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2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南山公园举办‘新重庆山城夜景景观展’活动门票定价的函”(渝园林函[2002]36号)收悉。 市南山公园为充分展示山城美丽夜景,展示重庆直辖后的新魅力,自筹资金600多万元,建成重庆标志性建筑--观景阁,主要用以市民观赏重庆山城夜景实景。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将一棵树观景阁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山一棵树观景阁门票试行价格为每人每票10元整(含保险费,参观者凭观景阁门票可进入观景台观景),执行时间为半年(从2002年5月1日起至11月1日止)。执行期满后,再根据观景阁游览情况及反映,制定正式门票价格。原一棵树观景台门票价格不变仍为每人每票5元。 二、此次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人以上含10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三、请你局督促南山公园管理处认真做好游人安全工作,确保游人安全。 四、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南山公园管理处应认真做好观景阁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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