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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办三江学院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三江学院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02]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民办三江学院升格为本科高校,并定名为三江学院;同时撤销民办三江学院建制。三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将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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