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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1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你处《关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淄建管字[2002]21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你处拟对建筑业安全管理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复审考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筑业安全管理等从业人员培训费标准160元/人·期,培训时间为8天。 二、复审考核培训费标准为80元/人·期,培训时间为4天。 此收费主要用于发放教材、制发证书、租赁教学场地、聘请教师、组织实习操作、考核等费用支出,实际操作材料费据实另收。 此收费标准自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培训结束后,此标准自行废止。接文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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