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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物价局关于气象局农贸市场收取摊位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拉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拉价发[2002]0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藏金牛物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气象局农贸市场收取摊位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你公司对市场的投资实际情况,经我局实地调查研究,现将气象局农贸市场的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市场面积2500㎡,共426个摊位(每个摊位长度1米)。根据经营品种、地段的不同分为5个区:即A区、B区、C区、D区、E区。 二、收费标准:A区70元/月、B区90元/月、C区90元/月、D区50元/月、E区建成后公开竞价租赁,经营中你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上下浮动5%。 三、每次在浮动范围内调价都必须报拉萨市物价局备案。 四、你公司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随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收费标准从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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