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收取法医检验鉴定费标准的请示》(晋司鉴[2001]第166号)收悉。根据司法部令第62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收取法医检验鉴定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省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附表:法医检验鉴定收费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