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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考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闽价[2002]费1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考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收费标准自愿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高校在校生考试费(含报名、考试、发证等费用,下同)15元/生·次,社会考生考试费为40元/生·次。 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收费标准 自愿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高校在校生考试费为18元/生·次,社会考生考试费为45元/生·次。 三、本批复自2002年3月25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缴存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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