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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长营荟康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1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长阳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营荟康苑小区剩余一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定价申请》收悉。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和有关部门专题研究会决定,经研究,现将长营荟康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批复如下: 长营荟康苑小区剩余一万平方米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为2850元/平方米(不含天然气)。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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